第一条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w.nmjtzy.com)是学院对外宣传的网上平台、是校园网用户访问校园网资源的窗口,为保证校园网长期稳定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由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学院网站对外宣传所需数据及支撑材料由相关部门提供。
第三条 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和技术支持,帐号及密码的保管等工作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
第四条 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院总体信息:学院概况、学院领导、机构设置、学院建设、院系设置、教育科研、精品课程及学院新闻等信息。
2、部门信息:部门通知、学院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招生工作和就业工作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发展状况和工作成效,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
3、院系及附属单位信息:本单位内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系部专业设置、教学信息、学生工作信息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网
上
公开发布的信息。
第五条 信息发布流程
1、申请发布权限
申请权限部门向网络管理中心提交信息发布权限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即可获得信息发布权限。
2、信息审核
具有信息发布权限的部门,预发布的信息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同意发布的方可发布。各部门预发布的新闻、公告等信息涉及面较广的、影响较大的,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同意发布的方可公开发布。
3、发布
4、查阅
学院分管领导、网络管理中心和学院有关部门对上网信息进行查阅,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影响力等给出综合评价及修改意见。
第六条 信息发布的方法、要求:
1、取得信息发布权限的部门应指定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制作和发布。
2、信息发布前需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签字,由部门保留原始记录备案以备查阅。重要信息必须经学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方可发布。
3、涉及下列内容的信息必须经本部门领导签字报学院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行发布:
(1) 关系学校改革和发展大局的信息;
(2) 以学校名义对外发布的信息;
(3) 向国际互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的信息;
(4) 学校文件、规章制度、校领导讲话等;
(5) 其他学校的重要信息。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网页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信息;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信息;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信息;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教唆犯罪的信息;
(7)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信息;
(8) 其他违反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信息。
5、各部门主页的内容可由各部门自行管理,要求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避免重复和交叉。
6、各部门要经常检查并完善本部门的网页内容,做到经常性的更新,更新时将电子文档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网络管理中心邮箱:nmjt2008@163.com,并注明栏目和修改原因。
7、网页的建设、维护,发布信息质量等工作将作为各部门的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第七条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或个人,追求其直接责任。
第八条 本管理制度如与上级有关管理法规不符,以上级管理法规为准。
第九条 本管理制度须经学院党委会议审核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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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