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应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对上一阶段学生会工作的总结,同时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2、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次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各部部长请假,事后不补假。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旷勤三次开除学生会。
三、人事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拥有活力,每年将对新生进行一次纳新活动,为学生会注入新鲜的血液。纳新方式为参加面试,及老师推荐,人员满足后停止纳新。
2、每一年学生会换届时,将以演讲的方式来竞选职位。系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根据一年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态度等来确定新一年的学生会人事任命。
3、如有学生会成员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成员,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扣除操行分,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
四、报账制度
1、凡购买的东西必须有正规发票,并有出账明细,将发票尽快交到系部办公室进行统一报账。
2、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3.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
五、活动制度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系里递交活动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流程、目的及意义,同时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2、申请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书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应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要以资料,相片,录像相结合的记录整个活动过程,提交学生科老师。同时,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六、奖罚制度
1、学生干部根据其级别和工作成绩给予加分。主席每学期给予10分的加分,副主席给予9分的加分,部长给予8分的加分,副部长给予7分的加分,干事给予5分加分。学生干部考评不累计加分,以得分最高的任职给予实际加分。学生干部本职责以内的活动参与,不再给予加分。
2、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不负责任,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者;考核记录不实,原始材料不全,考核不公正者;发现各种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报告者,视其情节轻重每人每次扣2-5分;本测评办法所有扣分项目,学生干部扣分均予以翻倍。出现任何违纪行为,将开除出学生会,并扣除以10分为起点的个人操行分及相应操行分。
3、严禁学生会成员参与打架斗殴,如发现此类现象出现,立即开除学生会,并扣除个人操行分数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