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系作业批改规范(试行)
根据《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作业批改规范(修订版)》的要求,现制定交通运输工程系作业批改规范,具体如下:
一.任课教师布置课外作业必须按课程标准要求,目的明确,难度适中,份量适当。作业的布置次数要与计划布置次数及题目尽量保持一致。
二.课外作业要形式多样,包括练习题、思考题、讨论题、课外实践等;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非书面的。原则上不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
三.作业布置的时间、题目应在教师工作手册中的教学进度计划中体现,一般要求每个月至少布置一次作业。
四.除配套的习题册外,学生作业统一使用作业纸,不得用纸片和大小不一作业本代替。教师应指导学生在作业纸指定位置上写明学科名称、班级、学号、姓名、时间等内容。
五.任课教师必须及时批改作业,并将作业中的共性问题在课上集中反馈。
六.作业批改的总体要求:
1.作业批改一律使用红色笔,要有批改“对、错”标志;
2.要有错误批改线;
3.重要错误处要有文字订正;
4.要打成绩,五分制;
5.要有批改日期。
七.严禁让学生代替教师批改作业,严禁让学生代替教师检查作业,严禁少批、漏批,甚至不批作业的现象。
八.教师对每次作业批改情况要在教师工作手册上登记,评分要客观公正,具体明确。
九.对没有按时完成作业或敷衍应付、抄袭作业的学生要及时教育,追交或令其补做。无故不交作业超过作业量二分之一以上者可取消考试资格。
十.作业装订顺序为作业封面(系部统一,见附表)+学生作业(按照学号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