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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2021-06-17 15:13  

第一条 根据《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篮球即时比分,篮球比分直播调整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及领导职数的通知》(赤机编办发〔2020〕3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加挂“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交通技师学院”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高级技工学校”两块牌子)为赤峰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第三条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主要职能职责是:

开展以交通运输学科为主的高等、中等职业教育,培养高职大专、中专、技师、技工等高素质技能人才;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开展成人专本科教育、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职业技能等级鉴定及相关的社会服务工作。

第四条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设下列内设机构: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处级内设机构分为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机构、教辅机构及工会和团委。

(一)党政管理机构12个:

1.纪检委。负责综合协调、信访、宣传教育、办文办会、干部监督、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依规依纪监督,履行执纪审查职责;负责案件管理、党风监督、案件审理等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综合室(正处级)、监督检查室(副处级)、案件管理与审理室(正科级)。核定编制6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室负责人1名、科员2名。

2.党政办公室。负责学院党委、行政文件材料起草、审核、印发;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及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负责来宾接待、信访接待、公文管理、公章管理、档案管理、公车管理;负责干部、教职工值班、职工离退休管理等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综合科、秘书科、文印档案科、车队。核定编制11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2名、科室负责人6名、科员2名。

3.组织统战部(人事处)。负责组织工作计划、方案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负责中层及以下干部和后备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挂职锻炼干部的选派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党务工作;负责学院机构设置与调整、工资计划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评、职工薪酬福利分配、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负责人才招聘及引进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留学归国人员相关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干部科、组织科、党外干部科、人事科、档案信息中心。核定编制11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2名、科室负责人6名、科员2名。

4.宣传部。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工作;负责学院理论学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落实;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和学院党校的运行;负责校园文化建设;负责重大活动宣传;负责各类讲座、论坛、报告会等交流活动及各类出版物、宣传品的管理与审批;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宣传科(编辑部)、综合科(党校)。核定编制6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室负责人2名、科员2名。

5.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学籍管理、毕业证管理;负责学生奖惩、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学生奖励资助管理,开展勤工助学工作;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负责学生公寓宏观调配工作;负责武装部日常工作;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学生管理科、武装部、资助中心、心理健康咨询教育中心。核定编制10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室负责人4名、科员6名。

6.教务处。负责专业建设、实训室建设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管理;负责组织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审;负责教学物资的采购管理;负责教学场所的调度使用;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负责外语、计算机和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相关工作;负责专业建设委员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教务科、综合科、教学督导研究室。核定编制13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2名、科室负责人3名、科员7名。

7.计财处。负责编制、制定学院综合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预决算编制工作和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基建项目的合同审核、预决算审核及资金拨付工作;参与重大支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与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学院采购及政府采购的询价、相关手续办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的核算、填报及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各项收费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核算科、收费科、社保科。核定编制9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室负责人3名、科员4名。

8.后勤处。负责后勤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制定办公教学家具的购置计划;负责基础设施工程(含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与维护;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及医疗、卫生、保健、防疫工作;负责对物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管工作;负责统筹学院资产出租出借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膳食科、后勤保障科、综合管理科、卫生所。核定编制17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室负责人4名、科员11名。

9.安保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安全保卫宣传教育;负责治安、消防、交通的安全维护工作;负责开展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抵制传销及预防诈骗、预防黄赌毒、防范不良贷款等专项安全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来校贵宾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内勤科(监控中心)、治安科、消防与安全中心。核定编制12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室负责人3名、科员7名。

10.就业工作处。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在校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负责拓展巩固毕业生就业市场,维护与用人单位的人才供需合作关系;负责为用人单位、毕业生提供人才供需信息服务;负责组织举办就业供需洽谈会、双选招聘会等活动;负责办理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负责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就业信息科、综合科。核定编制5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室负责人2名、科员1名。

11.招生工作处。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负责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各项招生数据的管理;负责生源情况的分析调研总结;负责新生名册的编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招生科、综合科、学籍管理科。核定编制6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室负责人2名、科员2名。

12.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负责拟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学院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统计、报表以及相关评估、检查、信息化管理建设等工作;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建档管理、产权登记、变更、处置;负责学院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用房的宏观调配工作,制定其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调拨、报废、处置以及技术改造等管理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资产管理科、综合科。核定编制5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室负责人2名、科员1名。

管理机构可机动使用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

(二)教学机构13个:

1.汽车工程系。负责制定汽车工程系的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规模、课程和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的规划等,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本系教学、实习实训和质量监控工作;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及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师资队伍及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外聘教师计划,经审批后负责考核、聘任、使用和管理;负责汽车工程系的日常行政管理及党建工作;协助教务处制定汽车工程系的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材建设,经审定后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各种途径的联合办学,全面加强和深化校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招生、就业、培训及学生公寓管理等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教务科、学管科(团总支)、实践教学科、专业教研室(5个)。核定编制58名,其中部门正职2名、部门副职2名、科室负责人9名、科员10名、教师41名。

2.道路桥梁工程系。负责制定道路桥梁工程系的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规模、课程和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的规划等,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本系教学、实习实训和质量监控工作;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及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师资队伍及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外聘教师计划,经审批后负责考核、聘任、使用和管理;负责道路桥梁工程系的日常行政管理及党建工作;协助教务处制定道路桥梁工程系的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材建设,经审定后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各种途径的联合办学,全面加强和深化校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招生、就业、培训及学生公寓管理等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教务科、学管科(团总支)、实践教学科、专业教研室(3个)。核定编制51名,其中部门正职2名、部门副职2名、科室负责人7名、科员11名、教师34名。

3.建筑工程系。负责制定建筑工程系的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规模、课程和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的规划等,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本系教学、实习实训和质量监控工作;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及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师资队伍及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外聘教师计划,经审批后负责考核、聘任、使用和管理;负责建筑工程系的日常行政管理及党建工作;协助教务处制定建筑工程系的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材建设,经审定后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各种途径的联合办学,全面加强和深化校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招生、就业、培训及学生公寓管理等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教务科、学管科(团总支)、实践教学科、专业教研室(2个)。核定编制33名,其中部门正职2名、部门副职2名、科室负责人6名、科员9名、教师16名。

4.机电工程系。负责制定机电工程系的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规模、课程和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的规划等,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本系教学、实习实训和质量监控工作;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及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师资队伍及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外聘教师计划,经审批后负责考核、聘任、使用和管理;负责机电工程系的日常行政管理及党建工作;协助教务处制定机电工程系的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材建设,经审定后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各种途径的联合办学,全面加强和深化校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招生、就业、培训及学生公寓管理等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教务科、学管科(团总支)、实践教学科、专业教研室(3个)。核定编制38名,其中部门正职2名、部门副职2名、科室负责人7名、科员5名、教师24名。

5.管理工程系。负责制定管理工程系的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规模、课程和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的规划等,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本系教学、实习实训和质量监控工作;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及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师资队伍及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外聘教师计划,经审批后负责考核、聘任、使用和管理;负责管理工程系的日常行政管理及党建工作;协助教务处制定管理工程系的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材建设,经审定后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各种途径的联合办学,全面加强和深化校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招生、就业、培训及学生公寓管理等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教务科、学管科(团总支)、实践教学科、专业教研室(4个)。核定编制51名,其中部门正职2名、部门副职2名、科室负责人8名、科员7名、教师29名。

6.交通运输工程系。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工程系的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规模、课程和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的规划等,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本系教学、实习实训和质量监控工作;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及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师资队伍及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外聘教师计划,经审批后负责考核、聘任、使用和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工程系的日常行政管理及党建工作;协助教务处制定交通运输工程系的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材建设,经审定后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各种途径的联合办学,全面加强和深化校企合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招生、就业、培训及学生公寓管理等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教务科、学管科(团总支)、实践教学科、专业教研室(4个)。核定编制58名,其中部门正职2名、部门副职2名、科室负责人8名、科员10名、教师28名。

7.基础教学部。负责制定基础教学部的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规模、课程和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的规划等,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本系教学和质量监控工作;全面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工作;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及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师资队伍及班主任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外聘教师计划,经审批后负责考核、聘任、使用和管理;负责基础教学部的日常行政管理及党建工作;协助教务处制定基础教学部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材建设,经审定后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招生、就业、培训及学生公寓管理等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教务科、专业教研室(3个)。核定编制49名,其中部门正职2名、部门副职2名、科室负责人4名、科员2名、教师39名。

8.思政教学部。负责制定思政教学部的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规模、课程和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等,经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本系教学和质量监控工作;负责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外聘教师计划,经审批后负责考核、聘任、使用和管理;负责思政教学部的日常行政管理及党建工作;协助教务处制定思政教学部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教材建设,经审定后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型活动、招生、就业、培训等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教务科、专业教研室(3个)。核定编制21名,其中部门正职2名、部门副职2名、科室负责人4名、科员1名、教师6名。

9.成人教育学院。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本院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负责学院自考、函授、继续教育、远程教育、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进网作业培训、上岗证书培训,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培训等各类培训及成人教育联合办学工作;负责本院行政日常及党建工作;负责学费的催缴与管理;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综合科、培训科、学历教育科。核定编制12名,其中部门正职2名、部门副职2名、科室负责人3名、科员5名。

10.航运技术工程系。核定编制4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内设科室数、科室负责人职数、科员和教师人数待定。

11.无人机飞行学院。暂与交通运输工程系合署办公。核定编制5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2名。内设科室数、科室负责人职数、科员和教师人数待定。

12.教学培训实习一部(驾校)。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学培训实习一部发展规划和本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负责汽车驾驶员培训工作;负责本部行政日常及党建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信息管理科、实训科。核定编制12名,其中部门正职2名、部门副职2名、科级干部职数2名、科员2名。

13.教学培训实习二部(修理厂)。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学培训实习二部发展规划和本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负责车辆修配工作;负责本部行政日常及党建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技术科。核定编制3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级干部职数1名。

教学机构可机动使用正、副处级领导职数各1名。

(三)教辅机构3个:

1.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学院信息网络建设的总体设计、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学院信息网络系统平台、硬件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学院信息化资源库建设的统筹、协调、实施、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学院网络信息服务安全、监控工作;负责学院学生上网管理和监控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维护管理科、服务监控科、信息化管理科。核定编制6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室负责人3名、科员1名。

2.科研与高职教育研究中心。负责科研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的申报、管理、及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奖励、登记、归档、推广及转化等工作;负责各类科研经费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发布、学术交流、科技合作、科学普及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科研管理课、综合科、高职教育研究室。核定编制8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室负责人3名、科员3名。

3.图书馆。负责制定和实施学院图书馆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各类文献资料的采集、加工、整理和典藏管理工作;负责文献信息研究、开发和使用工作,提供文献咨询服务;负责阅览场所、读者借阅、文献、设备的管理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采编部、文献图书部、读者服务部、电子信息资源部。核定编制12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室负责人4名、科员6名。

(四)工会和团委

1.工会。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工会精神;负责开展与工会职能相关的竞赛、比赛活动,做好表彰劳动模范评选的工作;参与并提出涉及职工权益重大决策的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女工组织及维护合法权益的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利益,做好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召开及闭会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组宣部、妇女工作部。核定编制5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室负责人2名、科员1名。

2.团委。负责制定全院共青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负责宣传、落实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负责制定和落实团组织民主生活会、团日活动、团组织生活等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宣传、落实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领导、检查各系(部)团总支工作,指导学生会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组宣部、学工部。核定编制6名,其中部门正职1名、部门副职1名、科室负责人2名、科员2名。

第五条核定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550名。核定班子领导职数7名(2名副厅、5名正处)。党政管理机构处级领导职数30名(12正18副);教学机构处级领导职数49名(24正25副);教辅机构处级领导职数6名(3正3副);工会、团委处级领导职数4名(2正2副)。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34名(67正67副)。以上职数可根据工作需要内部调配使用。

第六条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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