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下周开始,我系教务科为做好此次考试监考、巡考工作,特召开全系教师大会,部署此次考试具体工作安排。依据《建筑工程系教务考试及成绩管理办法》要求我系各位监、巡考教师做好以下工作
一、监考教师:
(一)准时到岗监考,履行好主副监考职责。(见监考手册,主监考收手机到手机袋)
(二)开考前提前10分钟到达考务办2201
(三)补考开考后监考教师应组织好考场秩序,开考后20分钟学生方可交卷。
(四)监考教师收卷后应在班级核查签到表,点数试卷,核查无误后交至2213。
二、巡考教师:
(一)准时到岗巡考,履行好巡考职责。
(二)开考前提前10分钟到达考务办2201
(三)开考后按时到岗进行巡视直到考试结束,不得脱岗。
三、时间节点说明
(一)、考试时间:
1、12月26日、12月27日
大三进行考试,每次考试后请任课老师及时领取试卷进行批改。(禁用学生)
2、12月28日下午16:00前
因大三的补考安排,请各位老师将成绩录入系统,试卷可慢慢做试卷分析、装订。
3、12月28日、12月29日
大二、大一进行期末考试,考试完成后请任课教师在29日下午最后一科结束后领取试卷。
4、12月30日
大三进行小补考,成绩、考试时间将在29日上午公布,请各位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
5、1月5日
上交全部考试试卷,地点:2207,时间:早8:00-11:30,下午2:30-4:30。
四、考试期间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老师按时到岗(上午7:50,下午1:50),考务办公室2207。迟到监考教师当天上报教务处,不论级别,按违反教学常规管理处理办法进行。
(二)、监考教师一定要点查好试卷份数,使份数与签到表人数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