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评定程序
1、学生申报,班级评议
召开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部署专题班会,对照评定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到所在班级申报。班级召开奖助学金民主推选班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民主测评。最终确定获得班级奖助学金人员名单,班内进行公示,对班内选举现场及公示结果进行拍照,并保存好相关的影音材料。整个班级奖助学金选举过程班级辅导员全程参与,系部对学生进行随机访谈。同时学院纪检监察部和学工处也此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进行随机检查。
2、系部初评
系部奖助学金名额全额下发到各班级,各班级严格按照系部要求和分配名额进行评议,在评议过程中要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防评定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在评审时发现有伪造公章等行为者,取消其本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资格。
系部在此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中首先对班级奖助学金评审推选工作程序进行审核,其次对班级推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及时处理在班级公示期间学生反映的各方面问题等。
3、学院评审
系部评审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组织进行评审、公示。
(二)时间安排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请于10月9日下午5:00前将审批表、《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报至系学管科;国家助学金请于10月9日下午5:00前将国家助学金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学管科。
本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班主任和辅导员务必要高度重视。班主任和辅导员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子系统》结合本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组织同学申报。严格按时间、条件和规定的程序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防评定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各班级必须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各类申请审批表后的“填写说明”进行填写,相关材料上报后如出现因条件不符、材料不合格或在2014-2015学年有重大违纪、生活铺张浪费等情况,影响学生的评定,责任由各班主任及辅导员负责。
建筑工程系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全程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系监督电话:崔老师:13848876850
牛老师:13847610646
学院纪检监察电话: 0476-8823979
电子邮箱: JTXYJW@163.com
学院学工处电话: 0476-8823716
建筑工程系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