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的意识,减轻学生家庭的经济困难,更好的做好勤工助学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每年列专项经费,用于勤工俭学。
二、系部勤工俭学学生由在校高职班级班主任推荐,由系部学生科统一管理。
三、系部学生每月根据勤工俭学学生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完成情况良好的学生发放勤工俭学补贴。
四、学期初系部学生科派专人对勤工俭学学生进行培训,明确卫生标准和公共物品管理要求。
五、系部勤工俭学学生工作要求:
1、勤工俭学学生负责责任教室的日常保洁和监督工作。
2、负责每日上课前教室开门工作,不能耽误上课,并负责责任教室多媒体的开、关。
3、涉及到插班上课的由勤工俭学学生责任打开责任教室和多媒体设备。
4、负责责任班级的考场布置和考试完毕后的恢复桌椅、彻底打扫卫生和监督工作。
六、对于不能正常完成工作任务的勤工俭学学生,扣除当月勤工俭学津贴,责令班级更换勤工俭学学生,并到学生科备案。
七、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交通运输工程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