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批通过的《申请表》复印三份,财务处留存原件,学生处、系、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复印件。
(四)新生报到结束后,学生处汇总所有学生的《申请表》及情况汇总,报学院审批。
六、其他
(一)凡经“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应如实填报家庭经济状况,入学后学院将采用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核实家庭经济情况,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各项评优选先及奖助学金评选资格。
(二)新生报到期间,各系要对申请“绿色通道”的入学新生服务热情,为其提供细致入微的关怀和帮助,使他们能充分感受到学院的温暖。
(三)各部门应本着“以学生为本”“应助尽助”的原则,按照迎新工作“有序、高效、快捷”的要求,及时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办理报到手续。
(四)新生入学后,各系要及时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进行摸底调查,进一步核实、认定其困难情况,根据困难程度,有针对性地为其申办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七、欠费收缴保障措施
1、所有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的新生,要经过三个月的资格审核、条件确认期,期间暂时不办理学籍注册。
2、在保证学生对资助政策及保障措施知情的前提下,对于通过绿色通道缓交或减免部分学费的学生,如学生不能按期交纳学费,扣发奖学金、生活补助、伙食补助等。
3、增加勤工助学岗位,加强勤工助学工作。
4、多方筹措奖、助学金,制定专项政策吸引企业捐助和社会资金,鼓励全院教职员工参与学生奖、助学金筹措工作。
5、建议后勤等部门积极争取合作厂家或企业以实物的方式捐助贫困新生生活用品等。
八、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