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系的教学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我系的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系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逐步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系部决定成立教学督导组。为规范教学督导工作,完善督导制度,特制定教学督导工作细则。
一、总则
1.督导组是系部领导下的教学监督指导组织。
2.系督导组成员由系部教务科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初步选定,经系部负责人审定后从事教学督导工作。
3.系部负责人即系部督导组直接负责人。
二、工作职责
1.系部督导组在系部负责人的指导下,从事系部教学督导的具体工作。。
2.依据系部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制定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3.定期召开有关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协助学院了解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各级教学管理部门提出加强与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4.检查各系部教师授课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
5.对系部开出的理论课及实践课开展日常教学检查,主要检查学生上课状态、教师上课状态、教师上课期间对学生的管理情况等,并予以如实记录,纳入系部绩效考核中。
6.督导组根据可是分工对换教研室开展教师教学基础资料检查,分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对教师教学基础资料进行检查,并予以如实记录,纳入系部绩效考核中。
7.检查教师听课情况,分周期予以反馈,督促进度滞后教师按时听课。
8.协助学院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开展课程评估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9.协助学院做好考试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强考风、学风建设。
10.对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有关的教学工作会议,配合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做好其它有关工作,承担学院交办的有关教学的其它工作。
三、运行与管理
1.系部督导组应在每学期初制定督导工作计划。
2.督导组开展日常检查时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3.日常教学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授课状态、学生上课状态、教室上课期间对学生的管理情况等,并按天反馈至系部群共享中,学期末记入系部绩效考核中。
4.督导组应按照周期分组开展教学资料检查,并形成教学检查简报。
四、附 则
1.系部全体教师和学生要积极主动接受督导员的检查监督和规劝,积极支持配合督导室的工作。
2.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