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系教师请假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系教师请假流程,现制定交通运输工程系教师请假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本系专职教师、校内兼任教师、校外兼职教师均应遵守该办法。
二.教研室、系部各科室组织的会议、活动,教师应向相应的教研室、科室负责人以口头的形式请假,教研室、科室做好会议签到工作。
三.系部组织的会议、活动,教师应向系部分管主任以口头的形式请假,教务科做好会议签到工作。
四.学院级各部门组织的会议、活动,教师首先向系部分管主任以口头形式请假,再向学院部门负责人以口头形式请假。
五.学院级及以上会议、活动,教师首先向系主任以口头形式请假,如学院有相关要求,再向学院分管领导以口头形式请假。
六.教师因事外出,需根据请假时间履行以下请假手续:
1.请假时间为1天以内的,需向教师本人所在科室负责人以口头形式请假,如教师同时担任班主任,需向学生科负责人请假,并将班级管理工作委托他人。
2.请假时间为1—2天的,需填写《交通运输工程系教师请假条》,逐一找相关负责人签字。
3.请假时间为3天及以上的,需先向教师本人所在科室负责人以口头形式请假,如教师同时担任班主任,需向学生科负责人请假,并将班级管理工作委托他人。再填写《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请假备案表》,逐一找相关负责人签字。
4.教职工在请假前,请根据《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系调停课管理办法(试行)》做好调课事宜。
5.如无特殊情况,教职工请自行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