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高速公路无人机巡检系统的
研究开发与应用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方案公告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速公路无人机巡检系统的研究开发与应用项目》设备采购,按照学院校内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
1.名称
项目名称: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速公路无人机巡检系统的研究开发与应用项目》设备采购。
2.项目预算情况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雕刻主机 |
详见规格型号及功能要求清单 |
台 |
1 |
2 |
3D打印机 |
台 |
1 |
|
3 |
3D打印耗材 |
组 |
4 |
|
4 |
工作台 |
张 |
1 |
|
5 |
研刮平台 |
个 |
1 |
|
6 |
磁力开关 |
个 |
6 |
|
7 |
移动工作站 |
台 |
2 |
|
8 |
打印机 |
台 |
1 |
|
9 |
合计金额 |
112845.00 |
二、质量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满足学院所需型号及功能要求,若与功能要求不符不予验收,功能要求具体见《规格型号及功能要求清单》。
2.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正品,并完全符合清单规定的品牌型号、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3.学院对设备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检验,若检验时发现通用设备数量、质量不符等,不予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同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中标者,履行完合同后退回;未中标者,开标后退回。中标后但不履行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学院不承担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的任何费用。
四、招标程序及时间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
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4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
2.报名及资质审核:
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4日。
地点:新城区王府大街2号,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713室。
联系方式:李昂,18347347788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及评标:
评标时间:2021年6月15日上午9:00。
评标地点: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大师工作室(新城区王府大街2号,综合教学楼大师工作室)。
评标前投标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评标结束后发布评标结果,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4.中标后,中标方依据合同按时供货、安装、调试。
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凭《验收书》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