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专业教研室工作职责

时间:2016-11-30 09:25:32 来源:

       1、组织本教研室的日常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加强内部管理工作,根据系部学期工作计划,拟定每学期的教研室工作计划及活动安排表。

3、制定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优化、修订、对开设新专业(专业方向)进行可行性研究。

4、按教务处教学管理要求制定或修改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及其他教学文件。

5、按教学大纲要求,选择合适教材,讨论教材的重点、难点以及增删内容,组织教师编写教材,讲义和教学参考资料。

6、审批教师所编写的教学文件、学期授课计划。

7、加强教室队伍建设,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加强教师培养,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加强对校内外兼职教师的管理。

8、做好课程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

9、检查备课情况,随时了解课程教学情况。

10、组织教师听课,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学习对课堂教学的意见。

11、协助解决教学过程中教学设备、手段等方面的问题。

12、积极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13、开展观摩教学,相互听课,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教研室整体教学水平。

14、配合学院及系部组织的教学工作检查。

15、建立文件、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收集和保存重要教学文件和资料。

16、负责审批考试试卷。

17、开展学生就业工作调研和就业市场的拓展工作。

18、负责教研室的专业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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